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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简介

发布时间:2017-08-22         信息提供:

  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外经贸基金”)是北京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为支持北京市外经贸稳定增长、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的政府引导性股权投资基金。外经贸基金是创新北京外经贸资金支持政策的积极尝试,改进了以前的无偿分配方式,引入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实现财政资金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2016年4月底,外经贸基金正式设立。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 
  基金形式:有限合伙制; 
  基金规模:10.3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出资5亿元,社会出资5.3亿元; 
  基金期限: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2年(投资期内本金滚动投资); 

  二、投资方向 
  外经贸基金主要支持北京地区的外经贸企业发展和外经贸环境改善,主要投资于以下方向: 
  一是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鼓励总部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增强“高精尖”和“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提高“北京创造”品牌影响力。 
  二是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境外并购、对外承包工程等经济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海外经贸园区发展,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带动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三是加快服务贸易发展。促进服务主导型经济结构继续转变,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支持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引进先进技术等“引进来”项目,扩大“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 
  四是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支持外经贸促进平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口岸体系,推进“大通关”建设。 

  三、投资方式及退出方式 
  投资方式:外经贸基金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外经贸企业,方式为向被投资企业出资并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融资状况,基金可以与被投资企业大股东约定,由后者在一定年限内回购基金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权;原则上基金持股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份的30%,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2亿元。 
  退出方式:公开市场出售、被投资公司股东优先收购、向其他投资者转让、到期清算等。 

  四、项目筛选标准 
  外经贸基金立项标准主要包括: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贸引导基金支持方向,外经贸业务具有国际竞争力、成长预期良好或拥有外经贸独特资源优势等; 
  (2)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权结构清晰,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资产、人员、业务独立,不存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情况; 
  (3)商业模式清晰、可持续,盈利状况良好或有良好的盈利预期;或者具有独特外经贸资源优势,有效改善外经贸发展环境,具有稳定收益; 
  (4)外经贸业务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市场地位、行业排名或者市场份额排名靠前; 
  (5)企业财务规范,估值合理; 
  (6)近三年在银行、法院、税务、工商、外管局、海关等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措施。 
  外经贸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外经贸业务特点及行业发展趋势,着重选择具有国际竞争力、良好成长前景或者独特外经贸资源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 

  五、投资流程 
  外经贸基金所有投资项目均按照前期分析-立项-尽调(业务、财务、法律)-投决(价格、金额、交易结构)的投资管理制度,分别提交立项报告、尽调报告、投决报告,交由投委会对项目进行审议,所有项目投资均严格按照流程处理。投资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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