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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玻璃酒瓶启动双反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4-04-1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玻璃生产商联盟(the U.S. Glass Producers Coalition)(包括会员企业Ardagh Glass Inc.),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以及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酒瓶(Glass Wine Bottl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智利和墨西哥的进口玻璃酒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7010.90.5019项下。

  此次双反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某些窄口玻璃酒瓶,标称容量为750毫升(25.36盎司),符合《美国联邦法典》第27 C.F.R.§4.72中所列灌装标准;酒瓶总高度在24.8厘米(9.75英寸)~35.6厘米(14英寸),底部直径在4.6厘米(1.8英寸)~11.4厘米(4.5英寸),口部外径在25毫米(0.98英寸)~37.9毫米(1.5英寸)。涉案的玻璃酒瓶可灌装以下酒类:波尔多(也被称为“红葡萄酒”)、勃艮第、香槟或起泡酒等。并且可带或不带封口,包括软木塞、螺旋盖等。申诉方共列出了36家中国生产商/出口商。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20~2022年,美国自中国玻璃酒瓶的进口额分别为7605.1万美元、6782.5万美元和8230.7万美元,进口量分别为178.3万升、155.3万升和177.6万升。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1年和2022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额同比分别增长10.8%和21.4%,进口量同比分别下降12.9%和增长14.4%。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4年2月1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酒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和6月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申诉方预估的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84.53%~301.12%,补贴率高于2%。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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