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关于换取第117届广交会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信息提供:
  

北京交易团各参展企业:

  由于东城区国税局在5月份更换开票操作系统和重新认购发票,第117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的换取工作将于2015年06月10日开始至2015年6月19日结束。请各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交纳展位费时开出的收据换取发票(与本次广交会相关的发票一律凭收据换取)。由于开票当月需完成抵扣,截止至2015年06月19日还未换取发票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换取发票。

  换取发票时间:2015年06月10日—2015年06月19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换取发票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号楼二层东区

  联系电话:872113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