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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商务部计划发布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现将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市注册,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从事零售、餐饮、家政、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业企业;
(二)守法合规,诚信经营,诚信事迹突出;
(三)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5日。
三、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和企业自荐方式。
四、案例要求
(一)导向鲜明。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应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二)主题突出。案例应符合“诚信兴商”主题,突出市场主体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管理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将“诚信兴商”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过程。
(三)富有创新。案例主要模式及做法须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引领性,能反映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在应用场景、经营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代表性。
(四)成效明显。案例主要模式及做法须对提升行业水平,促进行业发展,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复制推广意义。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引导,组织企业参与征集活动。
(二)资料提交。申报企业将《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申报表》、反映诚信兴商案例主要做法及成效的照片或视频资料(照片3-5张:JPEG格式,3M以上,图片注释不少于15个字;视频资料:企业宣传片、小视频等,如有)等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xinyong@sw.beijing.gov.cn。
(三)信用审核。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核,确认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综合审议。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诚信兴商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审议,择优向商务部推荐,并拟定“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名单。
(五)社会公示。对拟定的“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名单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六)宣传推介。发布“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名单,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北京市诚信品牌企业”征集选树工作。在部分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701727 010-68701635 010-55579323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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