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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度首都机场地区推荐(复查)首都文明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9         信息提供: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区、首都文明村镇、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家庭、首都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23〕6号)的要求,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首都机场地区开展推荐(复查)2021—2023年度“首都文明单位”工作。经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了“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首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15家单位为首都文明单位复查对象。现将推荐(复查)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55579732; 
  邮箱:ry@sw.beijing.gov.cn
  附件:2021—2023年度首都机场地区拟推荐(复查)首都文明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

2021—2023年度首都机场地区推荐(复查)首都文明单位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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