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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2022年度铅丝、圆钉政府储备资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信息提供:储备调控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铅丝、圆钉政府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商务局拟对铅丝、圆钉政府储备资质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铅丝、圆钉购进、轮换及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在应急供应保障时,负责将铅丝、圆钉运送到指定地点。
  1.储备品种:铅丝、圆钉。
  2.储备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储备数量:铅丝50吨、圆钉5吨
  4.储备协议:签订铅丝、圆钉政府储备承储协议,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品种,此部分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涉及取消储备品种的协议条款解除。
  5.承储企业:经征集,确定1家承储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能力。储备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铅丝、圆钉经营企业。
  (二)在北京市拥有铅丝、圆钉自有仓储库房。仓储能力:铅丝不低于60吨,圆钉不低于6吨。
  (三)库房应为封闭环境,防潮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库内须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
  (四)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
  (五)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
  (六)企业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征集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五、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资质文件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1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411房间),市商务局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并退回已逾期提交的材料。

  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惠龙,孙博, 联系电话:010-55579561、1521019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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