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铅丝、圆钉政府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商务局拟对铅丝、圆钉政府储备资质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铅丝、圆钉购进、轮换及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在应急供应保障时,负责将铅丝、圆钉运送到指定地点。
1.储备品种:铅丝、圆钉。
2.储备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储备数量:铅丝50吨、圆钉5吨。
4.储备协议:签订铅丝、圆钉政府储备承储协议,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品种,此部分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涉及取消储备品种的协议条款解除。
5.承储企业:经征集,确定1家承储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能力。储备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铅丝、圆钉经营企业。
(二)在北京市拥有铅丝、圆钉自有仓储库房。仓储能力:铅丝不低于60吨,圆钉不低于6吨。
(三)库房应为封闭环境,防潮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库内须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
(四)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
(五)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
(六)企业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征集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五、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资质文件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1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411房间),市商务局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并退回已逾期提交的材料。
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惠龙,孙博, 联系电话:010-55579561、1521019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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