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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2022年红麻、草袋子政府储备资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信息提供:储备调控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红麻、草袋子政府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商务局拟对红麻、草袋子政府储备资质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红麻、草袋子购进、轮换及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在应急供应保障时,负责将红麻、草袋子运送到指定地点。
  1.储备品种:红麻、草袋子。
  2.储备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储备数量:红麻20吨草袋子15万条。
  4.储备协议:签订红麻、草袋子政府储备承储协议,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品种,此部分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涉及取消储备品种的协议条款解除。
  5.承储企业:经征集,确定1家承储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能力。储备商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红麻、草袋子仓储物流企业
  (二)在北京市拥有红麻、草袋子等商品并自有仓储库房。仓储能力:红麻不低于25吨,草袋子不低于20万条,仓储库房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
  (三)储备商品需独立库房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存。
  (四)库房应为封闭环境,防潮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无电源线路。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汛、防鼠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
  (五)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
  (六)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
  (七)企业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征集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19日。

  五、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资质文件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1119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北京市通州运河东大57号院5号楼411房间),市商务局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并退回已逾期提交的材料

  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惠龙,孙博, 联系电话:010-55579561、1521019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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