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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信息提供:驻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贸促会机关、市投资促进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监督重点对象是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监察对象是监督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被监督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被监督单位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被监督单位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
  请举报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8
  网络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来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收,邮编:100744

  市商务局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55579761
  网络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来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市商务局机关纪委收,邮编:1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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