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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创新型总部经济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3         信息提供:总部经济发展处

  为推动创新型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创新型总部经济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商务函字〔2018〕170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出台背景 
  创新型总部经济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明确提出的“培育壮大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支持引导在京创新型总部企业发展,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要求,聚焦创新型总部经济,推动其减量集约、提质增效发展,支撑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了《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实现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快培育和集聚一批创新型总部企业。确立了“坚持首都定位,服务大局;创新驱动,高端引领;注重实体,提质增效;双向开放,能级提升”四个基本原则。 
  (二)发展目标。确定了“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功能支撑明显增强、高精尖主体效应显现、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空间布局持续优化”5个方面目标。质量效益突出劳产率、人均财税贡献、研发投入等指标;功能支撑突出对“四个中心”的服务;高精尖突出高新和高精尖企业的主导力量;国际竞争力聚焦世界500强、外资研发中心等高端企业或高端功能机构;空间布局突出向“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转移集聚发展。 
  (三)主要任务。《行动计划》提出六个方面具体行动,共19条任务。一是实施重点领域创新型总部升级行动。明确了支持高精尖产业创新型总部发展壮大、促进高端服务业创新型总部提质升级、加快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型总部培育、打造研发类创新型总部优势集群等四项任务。二是实施创新型总部国际化提升行动。明确了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与能级提升、促进世界500强在京投资增资、创新型总部走出去、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四项任务。三是实施创新型总部新动能培育行动。明确了培育一批新经济形态的创新型总部、扶持一批平台类创新型总部、建立创新型总部发现培育机制等三项任务。四是实施创新型总部企业提质增效行动。明确了支持创新型总部企业实体化经营、高端功能机构向总部升级等两项任务。五是实施创新型总部企业布局优化行动。明确了支持CBD、金融街等成熟的功能区提质增效、促进“三城一区”创新型总部企业集聚、城市副中心高端服务业总部引进、新城新区特色总部基地(小镇)建设等四项任务。六是实施创新型总部经济区域联动行动。明确了推动创新型总部企业构建跨区域产业链、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两项任务。 
  为落实好各项行动任务,《行动计划》还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政策创新、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全方位保障《行动计划》有序实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高度匹配。《行动计划》紧紧抓住创新型总部这一主题,符合“四个中心”功能定位。以开放和创新为着力点,服务首都功能建设。 
  二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度契合。创新型总部经济效益好、质量高,是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与服务业扩大开放全面融合。《行动计划》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促进高精尖产业、高端服务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高端企业总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外资、民营等具有创新潜力和活力的企业,兼顾存量与增量、兼顾“引进来”与“走出去”、兼顾总体与重点领域、兼顾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优化,全面促进创新型总部经济提质增效发展。 
  四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同频同向。《行动计划》提出支持创新型总部企业全面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在雄安新区开展投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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