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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19〕9号

发布时间:2019-09-11         信息提供:流通发展处

各区商务局、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商务局于201934日至2019531启动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对201812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本市拍卖企业进行核查,并形成首批304家年审通过拍卖企业名单。为了更好推进我市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结合我市拍卖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局将于2019年 916日至20191115开展2018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812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本市拍卖企业(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需提交材料 
  (一)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2018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在北京拍卖网(http://103.83.45.67/填报的月报数据自动生成)。 
  (三)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注:拍卖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进度安排 
  核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拍卖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内部自查,1014前将年度核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拍卖网(注: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703666 
  2.初审核查阶段。各区商务局对企业网上核查材料进行初审(对需修改材料的拍卖企业,区商务局将指明具体问题并在北京拍卖网上将材料电子版退回,拍卖企业需在退回后5日内进行修改和上传),初审通过后及时网上提交至市商务局审核(截至111日)。 
  3.审核阶段。市商务局审核系统上报材料,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的拍卖企业,将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拍卖企业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将列入拍卖企业核查整改名单。 
  (三)对逾期未参加年度核查的拍卖企业,将列入拍卖企业核查不合格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流通发展处:55579418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89150496
  
     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8703666

附件下载:

附件1: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2018年度).doc
附件3:各区商务局联系电话.doc
附件4:首批核查通过拍卖企业名单.doc
附件2: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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