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流通字〔2019〕9号
各区商务局、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商务局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5月31日启动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本市拍卖企业进行核查,并形成首批304家年审通过拍卖企业名单。为了更好推进我市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结合我市拍卖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局将于2019年 9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开展2018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本市拍卖企业(含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需提交材料
(一)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2018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在“北京拍卖网(http://103.83.45.67/)”填报的月报数据自动生成)。
(三)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注:拍卖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核查工作要求
(一)进度安排
核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拍卖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内部自查,于10月14日前将年度核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拍卖网”(注: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703666。
2.初审核查阶段。各区商务局对企业网上核查材料进行初审(对需修改材料的拍卖企业,区商务局将指明具体问题并在“北京拍卖网”上将材料电子版退回,拍卖企业需在退回后5日内进行修改和上传),初审通过后及时网上提交至市商务局审核(截至11月1日)。
3.审核阶段。市商务局审核系统上报材料,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的拍卖企业,将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拍卖企业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将列入拍卖企业核查整改名单。
(三)对逾期未参加年度核查的拍卖企业,将列入拍卖企业核查不合格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流通发展处:55579418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89150496
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870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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