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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宣贯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2         信息提供:生活服务业处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生活性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宣贯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相关征集工作,经自主申报和资格审核,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如下:

  蔬菜零售: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餐饮(早餐):北京烹饪协会

  便利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家政服务:北京家政服务协会

  洗染: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

  沐浴:北京市沐浴行业协会

  美容美发: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摄影: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

  家电维修:北京电子电器协会

  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问题应对真实性负责,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10-55579419(生活服务业处)
  举报信箱:shhfwy420@163.com
  传真:010-5557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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