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生活服务业处>信息通告

关于切实做好商务领域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的通知

京商生活字〔2020〕50号

发布时间:2020-12-21         信息提供:生活服务业处

各区商务局、各相关行业协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请各区商务局、各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相关经营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的困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分析需求,实施精准补建

  各区要对照《实施北京市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指标的指导意见》(京商务规字〔2018〕31号),依据本区生活服务业设施规划,充分利用大数据及信息手段分析需求,精准补建老年人诉求集中的便民商业网点,保障老年人生活便利。

  二、依托现有网点,拓展为老服务

  依托现有社区商业网点,以“功能搭载”为原则,鼓励便利店(社区超市)、社区菜市场等搭载各项便民服务,形成以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服务组团,解决老年人一站式消费需求。鼓励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志愿者等与超市、便利店、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合作开展配送到家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线上消费服务需求。

  三、保留传统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如零售、餐饮、商场等,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采取智能设备或技术服务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确保老年人群体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使用不受到影响。有条件的经营服务单位可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和专门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在支付、扫码等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四、收集舆情信息,力争未诉先办

  督促相关经营服务单位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定期对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和收集,力争做到未诉先办。积极妥善处理涉老服务方面的行业主管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加强正面宣传,助力为老服务

  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在各相关行业的标准化门店创建培育中,优先考虑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成绩突出的单位。收集行业亮点和典型做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