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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文明诚信、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16         信息提供:电子商务处

  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文明诚信、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指导北京电子商务协会向全市开展电子商务经营业务的企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提出六条畅议:  

  1.依法经营,不违法违规。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合法合规作为电子商务经营的高压线,切实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2.文明诚信,不虚假宣传。将诚实守信作为电子商务经营的生命线,切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积极履行服务承诺,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  

  3.加强自律,杜绝欺诈行为。坚持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馈赠、虚假折价、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共同抵制刷单炒信、恶意差评、刷单骗补的失信行为。  

  4.货真质优,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持货正源清,不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选择可靠的供货渠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控制体系,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5.提升服务,积极履行服务承诺。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理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不为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便利和技术支持。  

  6.建立完善网络投诉举报和异议申诉机制。及时受理用户对“炒信”行为、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举报与投诉,妥善处理异议申诉,共同营造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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