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方便面政府储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商务局拟对方便面政府储备资质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主要负责方便面日常的储备与管理工作,在应急供应保障时,负责将方便面运送到指定地点。
(一)储备品种:方便面。
(二)储备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三)储备数量:以本市政府当年下达的储备任务为准。
(四)储备协议:签订方便面储备承储协议,因政府储备政策调整而取消的储备任务,经告知后终止并解除协议。
(五)承储企业:经征集,确定1家承储企业。
二、基本要求
承储企业须具有储备商品的货源渠道及仓储、周转能力。储备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在北京市注册的方便面经营企业。
(二)在北京市拥有可支配使用的方便面仓储库房,租赁库房的,租赁期应最早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方便面仓储能力不低于200万袋(桶)。
(三)库房应为封闭环境,防潮避光,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库内须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汛、防鼠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管理。
(四)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建有应急处置措施。
(五)储备商品进出库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并做到先进后出,企业应有足够的销售能力,保证储存商品的质量及新鲜度。
(六)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应具有每日不低于100万袋(桶)方便面的应急生产能力。
(七)具备应急投放运输能力。
(八)企业信用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
四、征集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
五、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三)本公告第三项所要求申报主体条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征集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商务局储备调控处,市商务局将择优确定参与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惠龙
电话:010-55579561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邮编:1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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