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 要求,根据《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本市于6月底启动了征集出口二手车第三方检验机构相关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资质初审、专家联合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院有限公司3家机构(企业)为本市第一批出口二手车第三方检验机构,并按如下要求开展出口二手车检验和鉴定评估业务:
一、检验标准
本市二手车出口检验流程、检验项目及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要求依据《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7-2019)和《二手载货汽车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8-2019)实施。出口目标国市场有特殊准入标准的,需优先满足出口目标国要求。
二、检验收费
经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出口二手车检验服务收费应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原则上不高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对出口二手车检验和鉴定评估项目逐项明码标价。
三、检验结果
经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公正、客观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检验和鉴定评估服务,并按照《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7-2019)和《二手载货汽车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8-2019)要求出具标准格式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作为二手车是否满足出口条件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并需填写规范、字迹清晰。
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协调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经认定的出口二手车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第三方检验机构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思聪;联系电话:5557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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