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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2022年8月版)
发布时间:2022-08-30         信息提供:生活服务业处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家政服务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制定本指引。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

  二、严格经营场所管理
  2.做好营业场所防疫消杀。家政服务企业要做好营业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配备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3.严格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状况。对进店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提醒进店人员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方可进入(后续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人员较多时,应提醒进店人员保持正常社交距离。

  三、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4.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岗。配合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5.主动遵守社区(村)防疫规定。积极配合企业及所在社区落实各项防疫要求。上岗前应做好与雇主的沟通,了解雇主家庭人员健康状况及出入社区(村)的有关要求,遵守社区或物业疫情防控规定。
  6.落实个人防疫责任。无接种禁忌家政服务人员应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完成加强免疫接种;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家政服务人员方可上岗(后续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提供小时工、其他临时性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到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口罩弄湿、弄脏后或服务完一个雇主后要及时更换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更换工具或对工具进行消毒后再继续为下一个雇主提供服务,雇主应在家政服务员提供服务前确认其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住家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原则上应暂停服务,必须服务时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佩戴口罩,雇主要及时了解其健康情况,并督促其落实防疫规定。提供住家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入户后可参照所在社区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7.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场所,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宿舍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人的标准进行配置。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四、平台企业对服务商落实监管责任
  8.提供家政服务的平台企业,对自营家政服务员按上述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入驻平台的服务商的监管,履行提示及告知义务。

附件下载:

家政服务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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