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建议2023年《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政策执行期限适当顺延
来信人:Ta***re
时间:2023-07-07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的通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可获取相应置换补贴。为了更有助于老旧车置换和汽车消费促进,建议政策截止时间适当延后2-3个月,具体理由如下: 一、今年的汽车消费潜力较去年并没有充分释放。受经济环境影响消,23年至今的市场消费走势经历触底反弹目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置换政策窗口期并没叠加市场潜力释放获得十足的效果。而三季度恰恰是中国经济消费提振的关键时期,更有利于发挥政策效力。 二、下半年多一线企业发布重要新品、交付周期较长。相比于去年置换政策截止到年底更为友好,今年的汽车消费市场不同于去年,很多厂商杀手级产品都是在下半年发布开启预定,很多用户也是守候已久,且由于大量预定集中,交付周期一般需要10周以上,这样就意味着,在7-8月份订购置换的用户,政策执行后端无法得到保障,很大程度影响消费决定,也影响了政策体验。 三、北京正值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关键时期,传统老旧车置换新能源车尤为重要。稳定的长效政策预期是能够及时有效的助推这部分群体加以行动的,也应给足充分的思考和选择时间。 综上,建议政策截止时间适当延后2-3个月(或考虑对在原时段已经形成订单的车辆可以延期享受置换政策),以充分提升政策的效力与群众体验。
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2023-07-07
您好,咨询已收悉。您的建议我单位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但因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延长政策实施时间,会增加财政压力,目前暂无延长计划。